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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布!福建云霄精仿烟批发代理“惩前毖后”

栏目:香烟资讯 作者:访客 时间:2024-05-08 06:47:46

今日公布!福建云霄精仿烟批发代理“惩前毖后”

近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精仿香烟批发代理案,对涉案被告人郑某予以刑事处罚,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郑某明知所销售的香烟系精仿香烟,仍在未取得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批发、销售精仿香烟。郑某通过网络平台建立代理关系,发展下线代理商,并向其提供精仿香烟货源。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在郑某的住所内查获大量精仿香烟及其包装材料。郑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庭审理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郑某充分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警示意义

本案的发生,再次对制售、销售精仿香烟的违法行为敲响警钟。近些年来,云霄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精仿香烟制贩售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精仿香烟的制贩售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扰乱了正常的香烟市场秩序,而且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其中所含有的有害物质,可能会对吸食者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造成严重损害。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精仿香烟,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卫生环境。对于发现制售、销售精仿香烟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打击非法活动。

“惩前毖后”的警示教育

在对郑某进行刑事处罚的同时,云霄县人民检察院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检察官指出,郑某明知所售香烟为假冒伪劣产品,却为谋取私利而违法经营,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郑某表示,自己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并表示今后将坚决守法经营,不再从事违法活动。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精仿香烟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惩前毖后,教育违法者改过自新,维护社会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来源: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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