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公布!福建云霄香烟销售“三令五申”
今日公布!福建云霄香烟销售“三令五申”
近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对香烟销售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等行为,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文件指出,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共同营造无烟环境。全县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云霄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文件强调,全县范围内禁止向未成年人(包括18周岁以下的人员)销售香烟,包括在学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场所。销售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直接销售、分装销售、赠送等行为。
二、烟草制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文件要求,全县所有香烟零售企业必须取得烟草制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香烟销售业务。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不得销售香烟。同时,对已取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年检,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香烟销售管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吸烟危害和控烟措施。在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控烟公益海报,播放控烟宣传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普及控烟知识。
四、加大执法力度
文件明确,全县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无照经营香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建立举报机制
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香烟销售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调查举报信息,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六、加强部门协同
文件强调,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香烟销售管理工作。
七、营造无烟环境
文件倡导全社会共同营造无烟环境。市民应自觉戒烟或少吸烟,创造无烟家庭、无烟单位、无烟学校和无烟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主动设立无烟区,禁止吸烟。
云霄县人民政府表示,此次发布文件旨在进一步加强香烟销售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文件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来源:农民日报】